美国检方正在极力反对Sam Bankman-Fried(SBF)提出的重审请求,他们认为陪审团的判决是基于压倒性的证据,并且任何所谓的审判失误都属于无伤大雅的错误。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表示,即使某些证据被排除或一些辩论存在重复,剩余的记录也足以支持定罪。

要获得重审机会,辩方必须证明存在明确的、带有偏见的法律错误,而非无伤大雅的错误。这意味着任何错误都可能影响判决或影响到实质性权利。对于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裁决,通常需要证明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;如果指控存在偏见,则必须证明根本的公正性受到了损害。

在证据记录广泛的情况下,这一负担会加重。在上诉辩论中,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小组表示,有“非常大量的证据”支持定罪,这突显了在上诉中证明偏见的挑战。
法律评论员Steve Yelderman和Howard Fischer解释说,胜诉需要精确地指出带有偏见的法律错误或可证明的偏见;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明,上诉法院不愿意改变程序上合理的判决。辩方提出的潜在问题,例如对依赖律师辩论的限制,仍然需要与产生不同结果的合理可能性联系起来。

